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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详情

《四川省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

  1. :自 2024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 2 年。明确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互联网医院及其诊疗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以及各地各单位对互联网医院服务的宣传引导职责;规定了不得申请设置互联网医院和不得充任互联网医院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情形;鼓励医疗机构通过互联网医院或预约诊疗平台,为患者预约复诊所需的检查检验,明确互联网诊疗行为与线下诊疗行为具有同等效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