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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纠纷无小事,妥善化解促和谐近日,花山区法院立案庭诉调对接中心成功调处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为维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司法保障。 2021年10月,张某与赵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孩子由张某抚养,赵某无需支付抚养费。后由于孩子成长带来的开支增加以及张某工作变动,其无力独自支撑孩子的实际生活、教育、医疗等开销,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张某遂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以在原有基础上提高标准向孩子支付抚养费。 因涉及到未成年人的权益,在收到案件材料后,诉调对接中心立即委派特邀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调解员通过仔细阅卷了解基本案情后,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在了解孩子情况的同时核实双方当事人目前的经济收入状况。 在确定调解方案后,调解员向赵某释明父母对子女的责任和义务,夫妻双方离婚后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并未消除,不携带抚养子女的一方,抚养子女的方式变为负担部分抚养费。赵某表示愿意支付抚养费,但希望张某能酌情减少,在调解员的反复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至此,该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在诉前得以顺利化解,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